一、 拟与国内著名高校举办学习培训班或讲座
二、 拟与《南方都市报》合作创办《青商》
三、 拟与《南方都市报》合作举办“青商论坛”(3场以上)
四、 拟与政府合作建设“青商创意产业园”
五、 拟参与或发起相关慈善活动
六、 拟筹办会员交流活动(如走进优秀青商、走进会员企业等,每月至少1次)
七、 拟与政府举办招商洽谈交流会(4场以上)
八、 拟与银行、创投、融资等机构举办合作交流对接会(4场以上)
九、 拟与国内外商会举办交流活动
十、 拟举办内部会员交流活动(如旅游、高尔夫球赛、文体运动等交流)